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台海网5月28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 《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决定》第二条中提出,要坚决纠正刑事案件有案不立、违法立案、违法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性侦查措施等问题;切实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超期羁押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执法、司法过程中的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
《决定》第四条中则提出,进一步规范监管场所管理,依法惩处牢头狱霸,严防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