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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公积金贷款新规5月实施 二套房门槛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8日06:23  台海网

  台海网5月2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郑瑞卿)在国家严厉打击房市投机的气氛中,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了新规定。新规定已于5月起正式实施。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门槛提高

  记者昨日获悉,漳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开始延长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贷款的时间期限。以后在房管部门进行购房合同备案登记的购商品房贷款,借款人及其房产共有权人上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且已办理注销手续需满三年,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此前的规定是还清满一年后即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记者还了解到,此次新政还降低了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其中,职工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而此前,职工个人贷款和双职工家庭贷款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20万元和30万元。“本市范围内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也同样执行这一政策,如漳浦县到漳州市区买房,职工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也为15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也为25万元。”漳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积金使用率超警戒线一位熟知公积金管理中心内情的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漳州市公积金使用率很高,已经超过警戒线。按照业内规则,公积金使用率超过警戒线,银行贷款将处于巨大风险之中,为此银行方面将缩紧银根,减少甚至不发放贷款,而此次漳州市为了降低公积金使用率,出台了这一项新规定。

  “公积金贷款的宗旨是解决市民住房贷款,应当最大程度上保证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市民需要,而购买二套住房属于改善住房条件,则应该有所限制,毕竟公积金有限,应当量入为出。”漳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如是分析政策出台的目的。

  将抑制地产投资需求

  

  漳州市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则指出公积金管理中心此举是在还历史旧账。该分析人士告诉记者,去年为了配合漳州市政府激活房地产的政策,漳州市公积金管理政策有所松动,导致公积金使用率大幅攀升。该分析人士还对记者表示,此次规定大大抬高了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门槛,无疑将限制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群,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抑制漳州市今年的房地产市场投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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