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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人间” 水有多深?

  警方证实 “头牌花魁”之死,获多名高官电话

  顾客自曝 一次消费几十万,来的人非富即贵

  5月11日,北京警方采取行动,“天上人间”被勒令停业6个月。

  成群容貌出众的小姐、动辄数十万元的消费,让“天上人间”成为京城社会名流和权贵之士夜生活的流连之所。而在坊间,“天上人间”也早已“被神话”,讳莫如深的背景,让它披上了种种神秘面纱。

  “天上人间”究竟有何奢华之处?又是怎样一夜坠落?记者数日多方探访,试图还原一个真实的“天上人间”。

  “花魁”被杀

  在该“花魁”住所,除查获千万之巨遗产外,还有多个外省高官电话

  一夜之间,“天上人间”从天上,直直地被挑落凡间。此前的“天上人间”———这座坐落在东三环长城饭店一角的夜总会,里面的消费据说是以“百元钞票的厚度来计算的”,非平民所能企及。

  “没有人知道‘天上人间’的水有多深”,许多人这样表述其“后台”。有关“天上人间”的背景,网上传言甚多。警方内部人士向记者证实了其中两条的真实性: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北京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在“天上人间”消费时,因纠纷与保安发生争执。该副局长遂将警方防暴队召至。但令这位副局长大跌眼镜的是,“天上人间”竟然也迅速调来了一支极其强力的队伍,双方剑拔弩张,最终,该副局长“未获便宜”。

  2005年,所谓的“天上人间头牌花魁”梁海玲,遇凶身亡。时至今日,当时参与调查的警方人士透露,尽管案件至今未破,但依然能够记得,在该“花魁”住所,除查获千万之巨遗产外,还有多个外省高官电话。

  “天上人间”的背景,由此可见一斑。

  一位知情者称,如此背景,在于它多年的人脉积累。来此消费的常客,非富即贵。

  “素质”很好

  从电子科技,到历史人文,甚至政治经济,都能说出个一二三

  在坊间,“天上人间”有很多别号:“京城第一选美场”、“中国娱乐至尊”。这里面的小姐阵容,一直被人津津乐道。

  20多岁、容貌靓丽、身材高挑,曾去那儿消费的何先生说,这是“天上人间”陪侍女郎的“统一标准”。某外企员工何先生曾经受客户之邀去过一次“天上人间,在他眼中,陪侍小姐“(优点)绝不仅仅是身材”。

  他介绍,“天上人间”的陪侍小姐,和他去别处的感觉不同,张嘴基本都是标准普通话;从不跟客人顶嘴,即使不高兴了,也都是微笑着不说话,或者撒撒娇。“别地的小姐没文化,谈吐一听就没受过多少教育,满嘴的钱啊,房啊,衣服啊。“天上人间”的小姐会随着客人的话题聊,‘能从电子科技,聊到历史人文,甚至政治经济,都能说出个一二三’。”

  根据有关消息,5月11日的警方行动,除了有偿陪侍外,未在“天上人间”查获到卖淫嫖娼行为。多位去过“天上人间”者称,这种结果“可以预见”。

  他们称,限于身份和“天上人间”的规定,一般不会有人在此进行肉体买卖行为。

  咋舌的消费

  唯一“天上人间之旅”,花了他五六万元

  何先生唯一的“天上人间之旅”,花费了五六万元。

  虽然不是自己掏钱,但他仍然咋舌:一瓶普通的355毫升啤酒,价格七八十元,一杯鸡尾酒200元;一瓶在普通酒吧最多2000元的“皇家礼炮”,在这里需要5000元。

  此外,邀请何先生的客户,给服务生小费,随手从兜里掏出一小叠百元大钞,顺手就扔了过去,“少说也得1000块钱。”

  一位客人说,在大厅普通消费,也要7000多元。有的陪侍女可以出台,她们的坐台费约在500到1000元之间,出台费则为3000到5000元。

  陪侍女“草莓”(化名)向记者证实,她自2003年到“天上人间”,“只坐台不出台”,每晚收入在1000元左右。两年后,她花36万元在老家给父母买了一套房。

  经常去“天上人间”的客人李冰(化名)说,去一次“少则数万元,多则几十万”,“这里花几十万很平常,几乎天天都有”。

  中国社科院农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认为,对于“天上人间”有偿陪侍等涉黄行为的长期存在,他表示,“不相信相关监管部门不知道,而是没有加以认真对待,积极查处。”

  据悉,北京警方行动当晚,为防走漏风声,参与办案的人员统一关机,事先许多警察并不知行动计划。

  从业者说

  “干几年,在北京买房买车不成问题”

  身份:天上人间女陪侍

  原则:从不与客人拍照,从不合租房屋,每隔半年搬一次家

  至少1米7的修长身材,披肩长发,一身套装。略施粉黛,不染指甲,不戴首饰,说话很温柔,看不出是名坐台女。2003年起,她在天上人间工作,不用真名自称“草莓”。

  会计跳槽做陪侍

  草莓称,2001年大学毕业考公务员未果,家在外地的她托关系进入北京一家国企做会计,月薪3500元左右。公司老板经常在天上人间招待客户,总是让会计去结账,因此草莓经常出入天上人间。

  一来二去,草莓和这里的妈咪和小姐都很熟了,听她们说一晚上能挣几千块,“而且不一定必须与客人上床。”20出头的草莓坦言的确有点羡慕。

  “非典”那年,公司不景气,草莓想辞职,她想起天上人间的朋友。“你来吧,没问题。”一位妈咪答应得很爽快。

  先交了2000元的制服费,“前两个月,妈咪根本不给我派台。”草莓说,那段时间,她还得花100多元买门票进场。一问才知道,这是新人的规矩,目的是要新人熟悉一下场子环境。两个月后,草莓终于坐台了。

  草莓有自己的原则,坐台时不和任何客人或一同坐台的姐妹们照相。“万一照片流到网上,我将来怎么找老公。”她说,现在网上的天上人间小姐照片,很多都是假的。

  不露富、常搬家

  在天上人间的几年,草莓赚了一大笔钱,她不愿透露具体数目,只是说“在北京买房买车不成问题”。草莓说,她花36万在老家给妈妈买了套房,自己没买房、没买车,一直租着两居室一个人住,“不能露富”。

  不跟姐妹们同租,半年就搬一次家,也是草莓的原则。她说,这样是防止作息规律会被邻居怀疑,不想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为避免一些好色之徒的非分之想,她在一个地方最多就住半年。 李冰说,梁海玲的第一单“生意”来自一名台湾人,对方豪掷400万。2000年前后,梁在天上人间“已经有点名气了”,一度甚至如明星般成为香港娱乐记者跟踪的目标。(新京报)

  本文中“小姐”的称谓仅为表述方便,不代表对娱乐陪侍工作者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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