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用制度保障弱者权利值得肯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8日06:33  浙江在线_今日早报

  □钟华波

  最近,广东省物价局推出了包括《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实施细则》、《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管理的规定》以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价格政策跟踪调查与评估的试行办法》等3个规范性文件,对政府定价行为实施进一步规范。《实施细则》规定消费者代表中应当有低收入阶层人员。消费者有定调价建议权。(5月27日广州日报)

  物价和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也最受群众关注,但是在很多时候,在物价的博弈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听证会”变成了“听涨会”。久而久之,很多群众对于政府定价“听证会”都有一种“走过场”的印象。

  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民众在物价博弈中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有的价格听证会变成了少数人的游戏,听证会代表是政府部门说了算;有的甚至全是相关企业代表,如此听证会不同意涨价都难;有的听证会虽然有普通消费者参加,但是有关部门却不提供相关成本信息。在听证会上,都是企业在发声,普通消费者却难以发表意见、提出询问。“听证会”变成了“听涨会”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很多时候都是企业提出调价建议,而消费者却没有这项权利。所以,在利益的驱使下,企业不可能为了降价而建议召开“听证会”,都是为了涨价建议如开“听证会”。

  群众的权利得不到保证,难免在价格博弈中的声音过弱。现在广东省物价局推出了3个规范性文件,在这些文件里对消费者的权利作出了保障性的规定,其中规定消费者代表中应当有低收入阶层人员、消费者有定调价建议权等,对消费者来说有巨大的维权作用。

  和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有时候虽然价格涨幅不大,但对低收入阶层人员来说,也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因此,在价格“听证会”上,应该要多听听他们的声音。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低收入群体往往也是参与博弈的弱势群体,最明显的例证就是在很多听证会上,很难看到低收入群体代表。因此,针对这些情况,就应该用制度保证在物价博弈中有他们的位置、有他们的声音,只有这样,作出的最后决策才会照顾到各方面的关切。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