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7日热线消息 (通讯员袁堂娟王兆团记者季善文)为了索回欠款,一男子巩某伙同姐夫高某到公安机关报案,两人不但提供虚假证言,连20万元欠条也是假的。尽管他们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结果还是被民警发现了。
据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现年31岁的巩某曾于2007年4月借给宋某现金75000元,双方约定两个月后归还。不料宋某借款后不见了踪迹,而且用作抵押的房产证经查也系伪造。两个多月后,巩某通过多方查找,终于在当年6月份找到宋某,让他要么还款,要么写下20万元的欠条。宋某无法在短期内还上欠款,只好写下了一张20万元的欠条给巩某。巩某向宋某承诺,如果两个月内还清欠款,就将欠条还给宋某。
到了约定的时间,宋某仍然没还上欠款。两年多的时间中,经过巩某多次催要,宋某只归还了23000元的欠款。3月15日,眼看还款无望,巩某只好以宋某涉嫌诈骗为理由到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但是他在报案时,隐瞒了宋某曾经归还过欠款的事实,并且出具了虚假的20万元欠条。为了使报案更加真实,巩某还伙同自己的姐夫高某(男,48岁)一起做了虚假的证词,谎称宋某借款20万元。
民警在接到报案后,很快就将事情的真相查了个水落石出。5月24日,巩某、高某因涉嫌诬告陷害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