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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潍坊渔船“封网”靠港 休渔期内不得擅自离港、转移停泊地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8日06:4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5月27日讯(通讯员陈瑞香记者秦国玲)27日,记者从潍坊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处获悉,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是渤海伏季休渔时间,为期3个月的休渔,潍坊的渔船将“封网”靠港,静候开海。三个月后,它们将出海捕鱼,为市民献上肥美的海鲜。

  渤海伏季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伏季休渔期间,除单层刺网和钓钩外,禁止其他渔具在伏季休渔期间从事捕捞活动。据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介绍,从6月1日开始,到9月1日结束,这样做更符合自然规律,能更好地保护产卵期的鱼类,通过休渔海洋的渔业资源得到了进一步保护。

  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说,所有休渔渔船须在休渔开始日前达到指定地点停泊,做到“船靠港、网入库、人上岸、证集中”,休渔期间不得擅自转移停泊地点和加载冰、油等渔需物资,各类渔业辅助船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运输、销售违规捕获的渔获物。

  据悉,所有休渔渔船必须于6月1日12时前停港休渔,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如有特殊原因需转港的,应说明移动理由、目的地、航行路线和时限,并附船舶所有人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单位的相关证明,经当地县级伏休领导小组批准,持《潍坊市伏季休渔期间渔船转港报告单》方可离港。凡未经批准的,一律视为违规,实行扣港集中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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