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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来威探亲可办居留许可 有效期最长可达2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8日06:4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威海5月27日讯(记者陶相银通讯员林喜军)外籍人员到我国探亲原本只能办探亲签证,在华停留不能超过1年。威海市公安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出便民措施,6月1日起,外籍人员在华停留6个月以上,可签发相应有效期限的居留许可,最长可达2年。

  近年来,中国公民的外籍近亲属来华探亲,投靠、赡养中国境内直系亲属,以及外籍华人、华侨将外籍子女寄养在中国境内等情况日渐增多。考虑到上述人员在华停留的实际需求,威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决定对其中需要在华停留6个月以上、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给予签发相应有效期限的居留许可。期满后仍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以办理延期。

  此次新举措共推出五类居留许可,探亲类:有效期不超过1年,其中已满60周岁或未满18周岁的,有效期可放宽到2年,签发对象为“中国公民和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的外籍配偶、外籍父母及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投靠类:有效期不超过2年,签发对象为“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及其外籍配偶”;置房类或者置房者家属类:有效期不超过2年,签发对象为“年满60周岁在中国内地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赡养类:有效期不超过1年,签发对象为“来中国照顾年满60周岁、在国内无子女的中国籍父母且已满18周岁的外籍华人”;寄养类:有效期不超过2年,签发对象为“ 外籍华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内地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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