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能耗超限额 将实行惩罚性价格

  本报讯(记者 熊德壮)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昨日对省政府关于全省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根据该报告,我省将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方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

  省政府副秘书长王七章受省政府委托所作报告表示,为严防低水平重复建设,今年内,将不再审批、核准、备案扩大产能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将暂停项目供地、审批。到今年底,要确保全省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在交通运输领域,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公共机构节能方面,今年其能源消耗指标要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