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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法院昨日对一恶势力团伙案一审宣判
昨日上午,威远县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罗浩、罗正麒等16人分别被指控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5项罪名,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至14年不等。
16人中年龄最大者39岁,年龄最小者19岁。
案件回放:帮手下扎起挥刀砍杀他人
因手下王华与马忠伟在威远县城皇歌城发生矛盾,2007年6月25日当晚,罗正麒邀约李军、王华、隆兵等人在威远县城区某网吧内找到马忠伟,李军、王华、隆兵、王建提刀对马忠伟进行砍杀。
赌场争地盘当街开了两枪
因罗浩、郭强、何勇等人与马忠伟在赌场争占“地盘”发生矛盾,2007年10月4日晚,罗浩、郭强、徐建等人在威远县城区与马忠伟相遇,郭强向空中开了一枪,马忠伟往县城南大街逃窜。
罗浩、郭强、徐建等人提枪追赶马忠伟一伙,当追到威远城区南大街雅鑫金店时,罗浩再次当街开枪,马忠伟继续逃窜……
持枪报复遇警察开车撞人
2008年1月8日晚上8点许,伍胜(已判)、官强受何勇邀约,与郭强等人携带2支仿“64”式手枪(均已上膛),在威远县城寻找胡正超夫妇,意欲报复。
当车辆行至威远县广场街路段时,与接到群众举报后驾车搜寻的警察相遇。
为逃避盘查,郭强喊何勇驾车逃跑。何勇开车倒退时横冲直撞,完全不顾忌道路行人和车辆的安全,致使多名
行人受伤,多辆轿车被撞受损。
法院宣判:被控五宗罪16人均被判刑
威远县检察院指控,罗浩、罗正麒、朱华贵为首,长期纠集刘长风、李军、王华等人,因开设赌场和在赌场内争占“地盘”等原因,在威远县城区、高石镇和资中县宋家铺等地,使用枪械、管制刀具、钢管等物品聚众斗殴、无故殴打他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肆意逞强,严重破坏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
其中寻衅滋事14起,致近20人受伤,故意伤害2起,2人受伤,聚众斗殴3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1次,造成多人受伤、多辆轿车受损,电杆被撞斜搭在高压电线上构成极大安全隐患,直接经济损失41044元。
威远县法院提供的长达72页刑事判决书上,罗浩等16人分别被指控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5项罪名,最终被分别判处10个月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文/图记者罗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