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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民岳开平在状元巷摆了7年鞋摊,每年都要向旁边楼房的开发商上缴摊位费。
前几天,开发商提出还要涨价,理由是:街面是自己出资硬化的,谁摆摊就得给钱。
昨日,巴中市城建监察支队负责人明确表示,街道属于公共资源,应由政府部门统一管理,开发商收取所谓的“摊位费”于法无据,属于典型的乱收费。
至此,众摊主方才明白,竟交了7年的冤枉钱。
摊主:交了7年冤枉钱
2003年,岳开平开始在状元巷摆摊修鞋。
没多久,一个姓李的开发商找上门来,称旁边的房子是他修的,状元巷的街面也是他硬化的,在这里摆摊,就必须交
钱,每月20元。
岳开平一心想在此摆摊,想都没想就交了钱。
开发商没开任何收据,前几天还突然提出涨价,理由是物价上涨了,摊位费也应该相应上涨,每月提高到30元。
这笔钱到底该不该缴?岳开平特地咨询了城管部门。
当被告知这笔钱不该交时,他才明白,自己稀里糊涂地交了7年冤枉钱。
据了解,这条街上的摊主都向李某交了钱,一个卤菜摊的摊主因为生意较好,每年还多交了几十元。
开发商:硬化了街道,该收
开发商李某称,收费是有依据的。
10多年前,他在此修建房子,从江北管委会手中买到了2亩的街面,硬化花了好几十万;街面烂了,维修也需要钱,因此需要收费,把成本收回来。
李某同时表示,他收费的事情管委会也知道,自己并不是在乱收费。
至于涨价,李某说:“物价上涨,收费当然要涨。那些摆摊的一天要挣好几十元,而我一天只收几毛钱,并不算高。”
当被问及何时停止收费时,李某称:“还早哦。”
对李某的说法,江北管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不知道此事。
管委会信访办的陈主任也称,他们没听说过李某这个人,也不知道这件事。
建设局:开发商无权收费
接到摊主反映的情况后,巴中城建监察支队副支队长万波率队到状元巷实地调查。
万波说,这里的几个摊点原来摆在吊桥街农行外面,后来调整城市规划,摊点被规范到了状元巷,因此这里是允许摆摊的。
即便开发商出资硬化了街道,但街面属于公共资源,应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只要符合规划,任何人都可以在此摆摊。
万波表示,开发商擅自收取摊位费肯定违法。如果以后再收费,摊主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文/图李玉娥记者谢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