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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再生水利用设施成摆设 抽查中正常运行不足4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8日09:02  云南网

  执法部门加强监管,洗车场不使用循环水最高罚1万

  昨天,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严厉查处违反节水相关规定和浪费水的行为。

  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翁培林支队长介绍,近期,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已建成的38个再生水利用设施的使用情况,以及部分未使用循环用水洗车的单位进行了抽查,发现情况不容乐观。其中再生水利用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的只有15个,不到40%;擅自停止使用的19个,断续式使用的3个,建设不配套的1个。抽查的9个洗车点中,只有1个使用循环水,8个没有节水设施设备。

  针对这些情况,昨天昆明市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召开由市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市利用节水设施设备采用循环水洗车运营企业和14个县(市)区、3个开发(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经验交流暨现场参观会议。

  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陈猛军介绍:“目前,全市已建成的再生水利用设施投入使用的已有上百个单位,洗车场(点)已有近千个,然而各县(市)区对再生水利用和循环水洗车及节水设施设备的监管很大程度上还处于盲区。”据了解,对擅自停用再生水设备的,可处以5000-2万元的罚款;对洗车场(点)未安装使用节水设施或循环用水的,可处以5000-1万元的罚款;对于擅自停用再生水设备的处罚3000-5000元;对应建却未建再生水设施的单位处罚5万-10万元;对辖区内因施工造成城市供水管网损坏漏水的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处2万-10万元罚款。

  记者 杨雁(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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