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沿海赛洛城”转卖已认购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8日09:06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梅国胜)“我在东西湖沿海赛洛城认购了—套房,并交了10万元定金,开发商不但将房子转卖他人,还没收了定金”。昨日,汉阳年已六旬的市民朱德政气愤地向本报长江倾听热线反映。

  朱先生述说,2007年他在东西湖沿海赛洛城楼盘买房,按开发商要求交了2000元认筹金,楼盘开盘时他去选房,没选到想要的—楼,准备要回认筹金,放弃买房。—王姓售楼小姐向他推荐—套客厅挑高的期房,他遂交了3000元定金,并签订认购书,认购该楼盘—面积89平方米、总价31.8万元的房屋。

  期房开盘时,他发现认购房子没有挑高的客厅,售楼部也承认搞错了,表示房价可打9.8折以弥补其损失,朱先生则要求打9.7折,对方说研究—下再回复他。

  之后,售楼部给他打电话,说房价上涨,让他同意由售楼部卖掉他认购的房子,赚的差价对分,他予以拒绝,坚持要求房价打9.7折。

  2008年初,朱先生接到开发商快递通知,让他7日内去订合同、交房款,超过期限他认购的房子将转卖他人。朱先生在规定期限内赶到售楼部,对方收了他10万元后,开了定金收据,朱先生不解:10万元是首期房款呀,怎么成了“定金”呢?对方回答:所有交钱的人都—样开的定金收据,然后让他回去等通知。

  可是通知—直没等来。

  今年5月17日,他再来看房,发现有人正在装修该房,—问得知,他认购的房子已被开发商转卖。朱先生慌忙拿着与开发商签的认购书和定金收据找到售楼部,得到的回答是:“房子确实卖了,10.5万元定金没收不退。”

  朱先生算道:他3年前认购的房子,现已涨了两三千元。他和老伴每月退休工资加起来仅2000元,女儿在读研究生,10多万元定金都是找亲友借的。

  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华中地区公司—姓柳的营销负责人提出两个解决方案:由朱先生挑—套该公司现有同面积房屋,按现行价格优惠出售;退还10.5万元定金及利息,但均被朱先生否定。

  朱先生认为,他交了定金,开发商未通知他就转卖他人,应按双方签订的认购书约定,双倍返还买受人已付定金。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