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运输毒品”被释放 不申请国家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8日09:18  生活新报

   “两年之间 由死到生”追踪

  “既然判无罪 不申请赔偿”

  生活新报讯 记者 邓建华

  以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在看守所内关押738天后,骆小林终因证据不足被释放。当记者问及如无罪,有无考虑过国家赔偿时,其妻薛女士说:“既然没有判他有罪,我们就不打算申请国家赔偿了。”当记者追问是否有什么顾虑时,她表示没有这些原因,“人出来就好了,不想再搞啥子了。”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到骆小林的妻子薛女士,她说:“骆小林还需要时间恢复。”对于他们而言,经过2年时间的四处奔波,已经耗尽精力和财力,现在看到骆小林被释放,已经是最大的安慰,他们希望安安静静继续从前的日子。

  事件回顾:

  跑趟“黑车”到云南 车上多了堆毒品

  2008年5月初的一天,三个同乡租用骆小林的“黑车”到云南。在孟连,租车人“二哥”借车接人后,三人很快就和骆小林分开,并说他们可以回成都,不再用他的车,骆小林便打道回府。

  返程途中,“警察从我的车的车门夹层里找出好几块东西,就把我抓了。”事后,骆小林得知,警察在他车上查获的这几块东西,就是毒品。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