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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率为饵非法吸收存款283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8日09:23  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吴涛 通讯员 谢婷)内蒙古罕特罕酒业公司董事长王景澜与自己的儿子及公司另一高管,以公司借款的名义,在深圳大肆非法吸纳存款,涉案总值达283万元。昨天,福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王景澜等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受审,数十名受害人到庭旁听。

  以借款名义非法吸存283万

  被告人王景澜系内蒙古罕特罕酒业公司董事长兼罕特罕啤酒厂厂长,其子王蔚风系罕特罕酒业公司总经理,另一被告李贵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起诉书指控,2009年4月起,为了筹集资金以扩大再生产,王景澜伙同杨志勇(另案处理)、杨佳旭(另案处理)、李贵生等人在深圳租赁场地、招聘业务人员,以内蒙古罕特罕酒业公司的名义,雇请数十人到福田农批市场等地向广大中老年群体宣传该公司产品,派发品酒邀请函,并以内蒙古罕特罕啤酒厂借款的名义吸收广大中老年人的存款。

  期间,王景澜、王蔚风、李贵生为取得客户信任,还以宣传、抽奖等形式在深圳麒麟山庄组织上百名中老年人召开团拜会,而后同部分客户签订借款协议,借款期限为一年,一年后返还本金,年利率18%-28%不等,每个月派发利息。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部分中老年人将自己的存款打入了王蔚风在深圳开设的银行账户中。经查实:王景澜、王蔚风、李贵生等人以借款名义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83万元人民币。

  董事长称借款是为了发展

  庭审中,第一被告王景澜拒不认罪。他表示,罕特罕酒业公司在深圳的业务先后由杨志勇、杨佳旭和李贵生等人负责,主要是在深圳销售啤酒和土特产,另外通过向“朋友”借款,为啤酒厂扩大产量提供资金支持。至于向谁借、如何借,都是杨志勇、杨佳旭和李贵生等人具体负责,他并不清楚。“我们的借钱行为不是假冒、欺骗,是为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总经理称一半借款作为提成

  王蔚风当庭表示认罪,在法官的讯问下,王蔚风勉强回答,公司业务还包括借款。王蔚风说,借款的一半作为提成给李贵生,这是他父亲决定的。

  李贵生表示不认罪,他称只拿了3000元工资,借款纯粹是“义务帮忙”。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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