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 26日闭幕的西藏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洛桑江村为西藏自治区副主席。
洛桑江村,男,藏族,1957年7月生,西藏察雅人,197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上世纪70年代,洛桑江村曾在西藏民族学院学习、任教。1986年12月,洛桑江村出任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副厅级);1990年2月,续任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正厅级)。从1992年11月至2003年1月,洛桑江村历任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拉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2003年1月至2006年10月,曾经担任西藏自治区副主席。2006年10月至2007年1月,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自治区副主席。2007年后,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钟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