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四创两争”工作又传捷报。昨日,昆明市政府通报,全国绿化委员会已正式授予昆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同时呈贡县、官渡区也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县(区)称号。
昆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昆明市林业局局长张之亮介绍,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是评价一个城市绿化成就的最高荣誉。近日,经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现场鉴定,昆明的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滇池流域森林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13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申报条件。其中,绿地率为35.69%、绿化覆盖率41.3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16平方米、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化地面积6.2平方米、森林覆盖率45.05%、林木绿化率52.73%、滇池流域森林覆盖率51.2%。
2010年4月1日,全国绿化委员会认定昆明市已达到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条件,授予昆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同时,呈贡县和官渡区的各项绿化指标也达到了申报条件,分别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区”称号,云南省内获此殊荣的还有腾冲县。自2006年启动“创绿”以来,昆明市用4年时间实现了这一目标。
张之亮表示,按照目标计划,昆明力争在2013年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到2015年,全市主城建成区及10个县市区建成区和乡镇所在地,要基本实现城乡绿化全覆盖。
张之亮说:“鼓励市民进行阳台窗台绿化,同时补充种植彩色树种,丰富绿化层次,增添景观色彩,营造城市热岛效应。”
生活新报 记者 闵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