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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上一商家表示“和物业签了合同” 小区办表示:物业擅自占用业主公共设施违反了物权法,若情况属实将取缔
晨报讯(记者 王楠)小区广场变成了孩子的“游乐场”。
对此,大东区圆缘雅居业主多数表示不满。
大东区小区办则表示,物业擅自占用业主公共设施违反了物权法,如果情况属实,将联合执法局予以取缔。
昨日,记者来到圆缘雅居小区,一个百余平方米的广场,儿童玩的小火车轨道占了1/3。广场西侧还有五套电动游乐设施,不时发出音乐声,广场上10多个2~3岁的小孩在大人的带领下玩着游乐项目。
小区居民董大爷说:“晚上气垫床也撑开,整个广场全给占了,简直成了游乐场。”
居民们告诉记者,小区13栋楼只有一个休闲娱乐广场,平时大家在一起跳绳、踢毽、跳舞,可一个月前这个健身场所却被“游乐场”占用了。
居民范女士说:“我们是有物业的小区,广场是大伙的,咋能随便让人占呢,还做起买卖。”
居民王大爷说:“太吵闹了,小孩儿蹦蹦跳跳的声音闹得居民休息不好,家里有高考生的很烦这些(噪音)。”
不过,居民杜大娘却对此表示赞成:“小孩都喜欢这些,在小区里就能玩,很省事儿。”
商家:和物业签了合同
商家在小区里开设游乐项目,是谁允许的,有没有安全保证?
在小火车旁收钱的人自称是老板,他说这些游乐设施是在物业允许下开办的,“我们和物业签了合同,早上9点多开,晚上七八点就收了。”记者向其索要凭证,这位老板表示具体事情不清楚。
物业:不清楚此事,经理又不在
记者与圆缘雅居小区物业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
记者表示想与物业经理取得联系,工作人员称经理不在,经理电话不公开。随后,记者留下联系方式,希望经理与记者沟通。但截至记者截稿,物业方面也没有打来电话。
社区:业主没交物业费,正想炒物业
社区孙书记说,圆缘雅居小区入住6年多,目前的物业公司是一年半前接管的,物业采取先服务后收费,但服务做完,业主认为做得不好没交物业费,物业因没收来物业费,也不怎么管理了。
孙书记说:“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一个月前业主反映,要炒掉现在的物业公司,但物业公司说他们没收到物业费,还不能走。”
小区办:侵占公共部位违反物权法
大东区小区办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广场被商家占用,这侵犯了业主公共利益,违反了物权法,小区办会尽快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将通报给区执法局,进行取缔。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王楠 采写
想健身的居民在广场边缘无奈地观望着■本报记者 贾民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