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生育医疗费将纳入居民医保报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8日13:23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 秦杰 通讯员阮鹏)适当调整生育保险定、限额标准,扩大诊疗项目,将居民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昨悉,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今年有望再次得到提高。

  除了居民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外,我市还将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所发生的正常产前检查费用、住院分娩费用全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提高生育保险津贴。

  据介绍,我市还将出台伤残职工康复有关政策及其相关待遇支付标准。调整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调整1-4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及护理费。

  据介绍,在今年初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研究建立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着力解决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产生的待遇不平衡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巩固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负担,研究扩大医保门诊重症范围。此外,还将根据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定调整失业保险金方案并发布实施。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