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定罪量刑有异议 认为罚金过重
黄光裕已递交上诉状
本报讯(记者洪雪)认为法院判罚的罚金过重,经过与家人和律师反复磋商,黄光裕决定提起上诉。记者获悉,黄光裕已经向二中院递交了上诉状。
今日是黄光裕上诉期的最后一天。5月18日,二中院一审宣判,黄光裕因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一审判决后,律师与黄光裕本人及其家属进行了反复磋商。黄光裕本人与其家属也曾就是否上诉产生过分歧,但最终决定提起上诉。
黄光裕的上诉理由有4点:首先,在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两项罪名的定性上,黄存在异议。
其次,在行贿罪中,关于一审法院认定的鹏润公司的行贿,黄不予认可;第三点,在量刑上,对于内幕交易罪,黄坚持认为无罪,即使有罪,黄也表示量刑过重;最后,在罚金方面,黄同样认为判决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