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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6月1日起扩大外国人居留许可签发对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8日14:0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西安5月28日消息(记者雷恺)记者今天从陕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促进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发展,为来陕外国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从今年6月1日起,陕西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依据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外国人居留许可签发对象,对需要在陕停留6个月以上、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予以签发相应有效期限的居留许可。

  据介绍,只要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来陕外国人都可申请和享受该项措施带来的便利,即:中国公民和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的外籍配偶、外籍父母及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及其外籍配偶;年满60周岁在陕西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来陕照顾年满60周岁、在国内无子女的中国籍父母且已满18周岁的外籍华人;外籍华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陕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除了要满足上述五种情形的相关规定外,省厅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还特别提醒有此类需要的外国朋友在申请签证或居留许可时,务必要提供相关在陕住宿登记证明,已满18周岁的外国人首次申请1年以上有效期的居留许可,还须提供健康证明。凡是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必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出具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的中文翻译件。此外,上述人员中,因婚姻关系、亲属关系、房产关系、外籍子女年满18周岁等居留事由丧失,且以原居留事由办理居留许可延期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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