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盘龙法院经典案例 被追债跳楼亡 债主赔偿1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8日16:38  云南网

  醉酒游公园溺水身亡,公园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30%责任;追讨欠款中,欠款人坠楼身亡,债主讨债方式欠妥,应给家属适当赔偿;汽车肇事损毁,保险公司“无法确定驾驶员”理由不成立,应依法理赔……昨日,盘龙法院向媒体通报了2009年审理的部分经典案例。

  案例1 欠债3.4万 她选择跳楼

  [事件]

  2009年4月,家住北市区的雪梅(化名)向开皮鞋店的朋友刘某借了34000元,承诺月底还款。还款日期将至多次催要未果,越想越生气。2009年5月11日晚8时许,雪梅来到店里取鞋,刘老板趁机提起欠款一事,双方不欢而散,甚至惊动了派出所。

  心有不甘的刘某邀上姐夫邓某,尾随雪梅来到其住所一楼门厅。次日上午7时,雪梅从其住所5楼纵身一跃,坠楼身亡。雪梅的父母无法接受,认为“要不是他们逼债,女儿不至于走到这一步。”2009年10月,两位老人将刘某及邓某告上法庭,索赔34万余元。

  [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雪梅不能正确对待问题,对挫折的承受力有限。因此,要求两被告承担全部责任不成立。两被告未积极采取司法途径维护权利,而为讨债长时间尾随雪梅,其行为扰乱了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给雪梅精神上造成一定压力。两被告的行为不恰当,不应受到法律的支持。因此法院判决:刘某、邓某各支付赔偿款1万元。 <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