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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已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4200多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8日19:2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5月28日电(记者 赵建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28日介绍说,到2009年末,港澳居民在内地的个体工商户已有4204户、从业人员11234人、资金数额2.90亿元人民币。

  接受媒体采访的这位官员表示,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从事的行业包括零售、餐饮、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等;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已遍布全国25个省市。其中,登记数量最多的是广东省,占全国登记总量的78%。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在广东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新增总量有所下降的情况下,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逆市增长10%。

  2003年,中央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区政府签署CEPA协议,规定港澳居民可以到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内地广阔的市场、较低的成本和逐渐放宽的政策环境对港澳居民具有越来越大的吸引力,许多不具备企业投资条件的港澳居民在内地开办了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经营稳定,歇业、注销现象较少。

  虽然与内地个体工商户相比,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数量仍然很少,但其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日益明显。该负责人指出,这不但为港澳地区解决了部分就业问题,而且对增强港澳居民应对金融危机的信心,促进港澳特区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已登记的4204户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至少解决了4000多名港澳居民就业。

  该负责人介绍说,港澳居民在CEPA框架下与内地居民享受同等“国民待遇”,为港澳居民投资内地提供了一条便捷渠道。尤其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国家给予内地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同样惠及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使他们感受到中央政府对港澳居民的关怀,增强广大港澳居民回归后的“国家认同感”。

  另据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消息,《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三议定书在北京签署。该议定书对两地税收《安排》信息交换条款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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