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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租房交房标准出台 承租人需自配家具电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9日02:09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公布了公租房的交房标准,强调公租房只提供简单的房间装修布置,承租人还需自己配上家具、电器,然后才可入住。

  据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介绍,公租房的交房标准已经制订完毕,具体包括:水、电、气表安装到户。入户采用防盗门。客厅及卧室地面采用玻化砖,墙面、天棚刷乳胶漆。在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墙面均采用防滑地砖和墙砖,天棚采用塑钢扣板。卫生间要安装吸顶灯、换气扇,安装蹲便器、成品立柱盆,厨房要安装吸顶灯,抽油烟机、成品橱柜和淘菜单盆。

  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提醒,公租房只提供简单的房间装修布置,样板间配置的家具和电器,仅仅是为了展示效果,电器和家具还需要承租人自己购置。

  记者 陈富勇

  今年开工公租房超过1000万平方米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主城区已经动工建设四处公共租赁房,即将开工北碚蔡家和南岸茶园两个项目。六个项目开工以后,建设面积可以达到755万平方米。在远郊区县,万州、合川、涪陵、黔江、江津和永川等6个区域中心城市,以及长寿和璧山两处卫星城,共8个区县今年也要启动25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建设。这样,全市公租房建设加起来已超过1000万平方米。

  据统计,2006年、2007年、2008年和2009年这四年,主城区年平均销售房屋面积约为1700万平方米左右。在1000多万平方米公租房建设开工后,加上廉租房和实物补贴,以及棚户区改造等,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可谓空前。记者 陈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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