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智取”他人桑塔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9日02:17  汉网-长江日报

  “智取”他人桑塔纳

  获刑11年 罚金2万

  本报讯(记者黄莹 通讯员李新平)把别人家的桑塔纳给当了,被判坐牢11年!25日,阳新法院对一起盗车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石先东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

  42岁的石先东是阳新县村民,去年3月,窜至阳新县欧阳山铜矿石某房屋,偷走石某的桑塔纳车钥匙。得知石某当晚会去红星村赌博后,他便事先在该村等候。当晚8时许,石某驾车来到赌博地。石先东趁四周无人,用偷来的钥匙将车开走。同年4月,石先东将车以3万元典当给商行。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近10万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已从典当商行处追回被盗车辆,并发还失主。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