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晓华 实习生 刘立立)昨日,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10年度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7816元,自6月1日起执行。按石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计算,用人单位每月要为每位职工多缴纳约22元,个人多缴约5元,灵活就业人员则需多缴20元左右。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石市统计局统计资料测算,2009年度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649元。考虑金融危机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医保缴费基数在此基础上降低2833元。2010年度石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7816元。
也就是说,石市市区2010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每月2318元,比去年提高约248元。如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8%缴纳(含生育保险0.8%),每月需为每位职工缴费204元,增加约22元;职工按2%缴纳,个人每月需缴费46.4元,多缴5元。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需缴纳183元,较以前增加约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