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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被“自愿捐款”钱上还要附签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9日03:16  海峡都市报

  晋江金井毓英中心小学校长称,捐款是家长“自愿”的,且班主任违规收取

  N本报记者 林淑芳

  本报讯 班主任让家长“自愿捐款”,还必须在纸币上,用铅笔写上捐款人的名字?昨日,不少学生家长致电海都热线通968111反映,晋江金井毓英中心小学为开展“六一”活动,要求家长“捐款”。对此,该小学校长傅瑞钰称,此前校方要求各班班主任不能收取学生家长的“捐款”,“但是,五年(2)班的部分家长‘自愿捐款’,该班的班主任也违规收取了”。

  一家长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称,她的孩子就读于晋江金井毓英中心小学五年(2)班。前几天,孩子回家时说,为庆祝“六一”儿童节,学校向家长发了一封“邀请书”。同时,该班的班主任还要求家长“自愿捐款”,并要求在捐款的人民币上,写上捐款人的名字。记者看到,在这份邀请书中写着,“我校将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以提高儿童的素质,促进他们全面发展,届时希望莅临参观指导”,并未提到让学生家长捐款的字样。“虽然是‘自愿捐款’,但班主任都公开说了,不想捐的也要捐啊,还让写名字。”这名家长气愤地说。

  “为了搞这次庆祝活动,学校还专门开会,要求班主任‘在班级内不可收取家长的捐款’,我们采取的是社会捐款的形式。”毓英中心小学的校长傅瑞钰激动地说,学校确实发了邀请书,让家长到学校参观,但是并没有发动家长“自愿捐款”。

  傅瑞钰说,3年前,该校确实曾在发邀请书时,让家长自愿捐款,但从去年开始就已取消,“可能是部分学生回家时没解释清楚,造成了家长误会”。实际上,校方接受的企业捐款,已满足活动经费。

  接着,傅校长还叫来了五年(2)班的班主任王老师询问。“我没有要求家长‘自愿捐款’,但是有些家长让小孩拿来了捐款,我出于对方好意也就收下了。为避免收到假币,才让学生用铅笔写上名字。”王老师称,目前班里已接受了5名学生家长的捐款。

  随后,傅瑞钰叫来了所有班级的班主任开会,得知全校只有五年(2)班出现“接受学生家长捐款”的情况。傅校长称,王老师要找个时间到这些捐款的学生家里进行家访,告知学校政策,再由其决定是否捐款,但班级内绝不能接受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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