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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一户居民被“强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9日05:30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王善滨 纪志 记者 王浩)27日,道里区政府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对刘某的房屋实施了强制搬迁。

  据道里拆迁办主任王海元介绍,友谊宫两侧拆迁改造项目是哈尔滨市重点城市建设改造项目。该项目中被拆迁的房屋均为20世纪30年代建设的。去年4月16日经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哈尔滨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该项目启动拆迁改造工作,拆迁工作的具体实施由道里区政府负责,拆迁期限自去年4月16日起至2010年8月16日止。

  据介绍,根据该地段的规划设计要求,友谊宫两侧拆迁改造后为商业用地,不再建设住宅项目,因此该地段拆迁居民不能原地拆迁安置。截至目前,虽经拆迁现场工作人员13个月的拆迁动员工作,但该项目还剩余19户居民提出各种理由拒不搬迁。哈尔滨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拆迁人)向市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裁决。今年4月28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该拆迁项目未搬迁居民刘某下发了《裁决书》。刘某被拆迁房屋位于道里区通江街上,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40.58平方米,根据“裁决书”规定,拆迁人向刘某提供安定街一处建筑面积53.87平方米楼房(五全设施房屋)用于产权调换用房,并要求房屋承租人刘某15日内搬迁完毕。刘某仍坚持要求原地进行安置并未搬迁。近日,道里区人民政府向刘某下发了“关于对被拆迁人刘某限期搬迁的决定”,刘某接到“限期搬迁的决定”后仍拒不搬迁。

  27日,道里区人民政府责成道里区拆迁办组织道里公安分局、道里执法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局、通江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对刘某房屋实施了强制搬迁。据悉,下一步对于剩余的18户没有搬迁的住户实施强制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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