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买卖二手房避免纠纷最好签个“补充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9日06:15  沈阳网-沈阳晚报

  昨日,沈阳房产超市举办的夏季房交会迎来了“开门红”。记者在展会现场注意到:学区房、特价房和刚满5年的“次新房”成为本届展会上市民争相关注的热点。沈阳房产超市总经理杜恒弟提醒您:鉴于目前二手房税费较为复杂的现状,建议买卖二手房时,最好双方再签定一个“补充协议”,写清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由谁来承担,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学区房源、特价房源、5年以上精装花园小区房,在昨天的夏季房交会上,最受关注的当数这三类二手房房源。“我听说今天有房交会,特意从外地赶回来,就想买套学区房,为儿子将来上学!”一位市民在多家中介的展板前仔细搜寻着学区房。

  “这套房子可以,才17万多一点。”“不行,你没看是北向的吗?我就说了,特价的指定有瑕疵!“一对年轻夫妇来超市,就想选套特价房。

  当然,这些都没有5年以上精装花园小区房受关注。沈河区一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类房源交易时不用交个税,而且有物业区、还不用装修,基本上搬进去就能住。因此,这类房源出手快。

  不过,购买这样的房子也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定金都交了,可最后因为税太高房子不买了,1万元‘打了水漂’”。昨日,杜恒弟告诉记者,不久前,超市内的一家中介机构遇到这样一件事儿:买方因为所购的二手房需要交四五万元的税费,最终决定放弃这套二手房。可他因此损失了1万元的定金。

  随着5年内次新房、二套房税费的增加,有的卖房者因为不清楚政策,甚至自己都不知道卖房需要交个税,而有的买房人也是糊里糊涂。

  鉴于目前二手房交易税费方面的变化,杜恒弟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可以再额外签一个“补充协议”,在其中写明“交易产生的税费由谁来承担”、“卖方是否为唯一住房”等。这样,即使是日后产生纠纷,也可以据此维权。

  如果您在房产超市内购房,还可以免费申请超市推出的资金、合同及手续的全程监管,保证您放心交易。

  本报记者 张晶

  相关链接

  沈阳房产超市位于沈河区团结路88号(原惠工板行)。您可以乘坐等503、224、333、334、224、126、105等路公交车前往。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