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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音教授提出近二百万元赔偿请求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9日06:15  沈阳网-沈阳晚报

  一方请求赔偿近200万元,另一方坚持赔偿2.6万余元外,诸如误工、精神、名誉损失等不予赔偿,因双方认知和赔偿数额差距较大,赔偿请求人沈阳音乐学院副教授唐文申请国家赔偿听证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昨天上午,沈阳中院再次召开唐文案国家申请听证。在唐文交给记者的一份“唐文国家赔偿案赔偿申请”中,赔偿请求人唐文请求两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数额高达186.6万余元之巨。请求赔偿的内容包括财产、精神、名誉损失等多项,其中身心损害和家教费赔偿请求已经超过100万元。

  记者了解到,听证过程中,两赔偿义务机关浑南检察院与浑南法院对唐文提出的证据无异议,但是对证据与赔偿的因果关系表示异议。2010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及,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探索建立听证制度,由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就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就侵权事实确认、损害赔偿标准等进行陈述和辩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本报记者 梅天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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