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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邮政设施最高可罚1万

  早报讯(记者 杨琴)昨日闭幕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邮政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擅自拆除、迁移、损坏邮政设施的,由省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要求其依法赔偿损失,并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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