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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宪”全驳回 40死囚分批枪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9日07:31  台海网

  台海网5月29日讯 待决的四十名死囚,将面临被分批枪决的命运!针对四十名死刑犯所提的“释宪”声请案,“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昨天中午召开第一三五八次会议,会中决议“统统不受理”。一般认为,若死囚没有声请再审、非常上诉等动作,就要面临被分批枪决的命运,最快下周就会执行,且因死囚众多,不排除今年下半年会有不只一波的大执法。

  最快下周执行 今年恐不只一波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法务部长”曾勇夫昨天赴嘉义地检署和检察官座谈时表示,执行死刑没有时间表,但将以“杀害多人、手段凶残、弒亲或杀小孩者”列为优先执行名单。而外界认为符合曾勇夫“黑名单”要件的人,亦即最人神共愤、手段最凶残者,依犯罪事实应有七人:管钟演、锺德树、林金德、陈金火、广德强、吴庆陆、王鸿伟;另有死囚王国华一心求死,也可能名列优先名单。

  上述死囚,管钟演背负七条人命,是杀人最多的死囚;王鸿伟砍杀被害人最多刀;锺德树、林金德分别放火烧死三人;陈金火、广德强奸杀被害人甚至肢解、烹食;吴庆陆杀害友人夫妇、王国华奸杀少女。

  曾勇夫:手段凶残列优先名单对于大法官的决议,帮死刑犯声请“释宪”的“废除死刑推动联盟”表示遗憾,下周将召开记者会,完整公布相关意见及后续行动,目前将先了解司法院的“释宪”意旨,及总统府、法务部对于这次不受理决议的意见后,再发表看法。

  据了解,大法官不受理死刑犯“释宪”案,主要有三个理由,第一、大法官认为,立法院通过的“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简称两公约),未规定杀人犯不得判处死刑,至于“赦免法”应否赋予死刑犯特赦或减刑权利,须由立法机关依两公约内容考虑,非大法官权责。

  第二、依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审不须强制辩护,此法条未违宪;第三、部分死刑犯声请“释宪”程序未完备,例如未亲自签名声请,或由家人代签名声请,都不符“释宪”要件。

  依“司法院”公布数据,不符声请“释宪”程序的六名死刑犯是:王国华、吴庆陆、张文蔚(已枪决)、洪晨耀(已枪决)、柯世铭(已枪决)、张俊宏(已枪决)。

  

   死囚声请“释宪” 将只有一次机会

  曾勇夫强调,四十名死刑犯不可能一次执行,会排列顺序,至于执行顺序、时程,由法务部审核小组决定;他强调,法务部执行死刑很慎重,若死囚救济途径程序尚未结束,都会暂缓执行,“法务部政务次长”陈守煌也说,收到大法官决议文书后,将详阅内容,严格审核有无声请再审、非常上诉、声请“释宪”,及心神丧失等事由,再由审核死刑小组开会,决定是否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法务部”已研究修正“死刑执行要点”,未来死刑犯声请“释宪”将只有一次机会,不少法界人士认为,执行要点修正完毕后,日后废死团体或死刑犯借着声请“释宪”、再审或非常上诉等动作,以阻止死刑执行之情况,可望大幅降低。

  另有意外插曲,死刑犯王国华多次向“法务部”及“司法院”投书,强调未委托他人声请“释宪”,而依“法务部”和“司法院”调查结果,发现王国华的声请“释宪”案,应是废死联盟找王的母亲“代签”委托书,目前高检已分案,调查相关人士是否涉及伪造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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