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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间福州每年86天灰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9日08:56  台海网

  台海网5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郝希良)6月1日起,中国气象局发布的《霾(灰霾)的观测和预报等级》将正式实施,从此,“灰霾”有了正式、统一的标准。据了解,该标准已于今年2月对外公布。此前,包括我省和广东等省份有对灰霾进行监测和预报,但“霾”和“雾”两种天气现象常难以精确界定,此次新国标有了更严格的统一标准。

  据悉,我省灰霾天气有明显增加趋势。据统计,1968-1987年20年间,全省每年灰霾日数约5-10天。

  这一数字在1988-2007年间骤增至20-40天。1988-2007年20年里,福州每年出现灰霾的日数有86天。其中,2007年达到120天,为历史最高。我省有3个灰霾天气高发区,分别为:以福州、福清为代表的闽中沿海区域;以漳州、长泰和同安为代表的闽南沿海区域;以永安、龙岩为代表的闽中南内陆区域。

  按照国家新标准,凡能见度低于10公里,相对湿度小于95%时,排除降水、沙尘暴、扬沙、浮尘、烟雾、吹雪、雪暴等天气现象造成的视程障碍,就可判断为灰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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