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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秋菊打官司” 幕后的辛酸泪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9日12:09  台海网

  

大田“秋菊打官司”幕后的辛酸泪水

  说起这么多年的不幸和坚持,左眼失明的林玉金悲伤不已

  【核心提示】

  丈夫在工作途中遇车祸,“黑心公司”却不愿拿出分文。背着植物人丈夫,拖着年幼的女儿,33岁的三明大田妇女林玉金历时4年打了13场“官司”,最终为丈夫讨来了说法。官司虽赢了,可她却迟迟拿不到41万赔偿款。

  连日来,本报的相关报道被全国许多知名网站转载,而林玉金的遭遇也得到了许多网民的同情和声援———仅新浪和网易两网站的评论,就有2000多条。一些网民更是将她的经历,比作是现实版的“秋菊打官司”。为深入探访夫妻俩多年的遭遇,以及林玉金的艰辛“维权路”,记者前往她大田的家中采访。

  “他只要还活着,孩子就有爸爸,我们还是一个完整的家。”说起这么多年的“坚持”,林玉金很释然。而在学校布置造句作业时,她7岁的女儿在作业本上写道,“如果我有支马良的神笔,我要给爸爸画一个健康的身体”。

  

  不顾家人反对

  帅小伙娶“缺陷女”

  每天一早醒来,林玉金的第一个动作,就是去摸丈夫巫庆功的脸颊。丈夫鼻孔里的气息呼在她的手上时,她才感觉踏实。“天亮了,起床了!”尽管不知丈夫能否听懂,但每天清晨,她都会在丈夫耳边轻唤,仿佛躺在她面前的,仍是多年前那个硬朗的帅小伙。

  在大田县城关河滨路一栋5层民宅的屋顶上,一间不到10㎡的简陋小屋,就是林玉金向朋友借来的“家”。为了不让年迈的婆婆每天对着儿子伤心,她在这里临时安了家。“当初他真心对我,他有难了,我怎能弃他不顾呢?”翻开陈旧的相册,看着相片里浓眉大眼、身体壮实的巫庆功,林玉金的思绪飞到了从前。

  林玉金出生在大田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13岁那年,一场高烧让她的左眼失明。初中毕业后,她便辍学出外打工。20岁时,林玉金跟着姐夫到了厦门。第一次来到特区,这个乡下姑娘特别兴奋。她照了很多照片,又特意挑选了几张寄给老乡。岂料不久后,照片被老乡的朋友巫庆功看到。这个清秀的女孩,马上将他吸引住了。

  同在厦门打工的巫庆功,打听到林玉金所在的厂址后,揣着照片找到了她。之后,两人很快堕入了爱河。

  2001年,巫庆功向林玉金求婚,不料这场婚事遭到了他家人的强烈反对。家人觉得凭巫庆功的条件,可以找到条件更好的女孩,更担心林玉金的缺陷会影响到下一代。但巫庆功还是认准了这个勤劳、善良的女子,自己筹来婚礼的费用,顶着压力将她娶回家。婚后第二年,他们生下了一个女孩。

  工作途中

  丈夫被撞成植物人

  2004年那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搅乱了幸福的一家———在晋江深沪佳华漂染织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公司”)上班的巫庆功,在工作的途中遇车祸,被撞成植物人。身材瘦小、没多少文化的林玉金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从此成了“法院常客”。

  “肇事车逃跑后,我想既然出事了,也只能自认倒霉了,赶紧救丈夫的命要紧。”车祸发生后,林玉金感到平生从未有过的无助,但她很快下定了决心———不惜倾家荡产挽救丈夫的生命。于是,她拿出了仅有的两三万元积蓄,又卖了首饰和自家林地,找亲戚朋友四处借钱,直到最后债台高筑,欠了十多万元的债务,丈夫的命才算保住了。欠那么多钱,我起初并不担心。我想,只要他能好起来,我们还可以慢慢还。”当时,林玉金一心只想救丈夫的命,可一天天过去了,转了几家医院,巫庆功还是没清醒过来。绝望之际,她的家人找到佳华公司,想向公司要点医药费。可是,对方说这是交通事故,一口回绝说“没办法”。再多找几次,对方干脆连电话都不接了。至今,佳华公司也无一人露面,甚至从未到医院看过巫庆功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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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遇律师受“点拨”

  她拿起法律武器

  “如果不是碰上一位好心的律师,我根本不懂得找‘黑心公司’索赔,也不会想到打官司。”林玉金的人生路,从2005年夏天开始转变。

  当时,林玉金正带着丈夫巫庆功,在福州的一家医院治疗。在病房里,她偶遇了一位前来探病的律师。当那位律师了解完巫庆功的遭遇后,为林玉金指点了迷津。“他对我说,我丈夫在工作途中遇车祸,这算是工伤,公司就该负责。但首先要找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一定要注意不要超过一年的时效。”那时的林玉金,还根本不懂什么是时效。

  受到偶遇律师的“点拨”后,林玉金心想,兴许打官司还真能帮丈夫多筹些钱来治病。可怎么打官司,她根本不懂。恰好,当时同病房有个病人是因高血压倒在了工厂车间,家属准备起诉工厂。林玉金这才决定,自己也通过法律途径试一试。于是,亲戚帮她出了3000元,聘请了律师,林玉金从此踏上了维权路。

  打输头场“官司” 再上省城告状

  2005年10月,林玉金向泉州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结果却让她很意外———泉州劳动部门以证据不足为由,认定巫庆功不是工伤。

  “明明是公司叫他出去加班的,怎么就不算工伤呢?”一边官司输了,还白搭了律师费;另一边,丈夫还等着钱治病。讨个理这么难,官司还要不要再打?林玉金心里没底。“不过我转念一想,那家公司在本地有钱有势,如果去离泉州远点的地方告,不知道结果会不会不一样。”和律师商量过后,林玉金决定到省城讨理,向福建省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006年3月,省劳动部门撤销了泉州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责令其重新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明确”。这纸决定,让林玉金松了口气。可她没想到,官司远还没有结束。不久后,佳华公司竟向福州鼓楼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刚开始,什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我们全家都听得晕乎乎的,要律师解释老半天才会懂。”得到省劳动部门的支持,林玉金觉得更有信心了。而且,此次的判决结果,没让林玉金失望———法院判决驳回了佳华公司的诉讼请求。败诉后,佳华公司再次上诉,结果还是败诉,福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2006年11月,泉州劳动部门重新认定巫庆功是工伤,但佳华公司又申请了行政复议。2007年4月,泉州市政府维持认定,确认巫庆功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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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心公司”恶意诉讼 让她身心疲惫不堪

  林玉金没想到,她会这样没完没了地纠缠在诉讼里。仅仅为给丈夫确认工伤,她就耗费了两年多时间,前后经历了8个法律程序。泉州市政府确认丈夫是工伤后,她一直盼望着厂方能拿点钱出来给丈夫治病。其间,家人曾找到佳华公司的管理者商量,却碰了一鼻子灰。

  “人家说,既然打官司就打个彻底,到时该赔你多少钱就赔多少。”之后,佳华公司又向鲤城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结果又是败诉。不料,该公司接着向泉州中级法院上诉。

  “每次胜诉,我都觉得对方应该不会再上诉了,毕竟打了这么久了。可每次拿到判决结果,刚看到希望,紧接着就破灭了。我想,佳华公司的老板怎么就这么狠心?”让林玉金无奈的是,每次判决后,在15天上诉有效期的最后两天,佳华公司总会再向法院递交诉状。每次接到法院的通知,她心里就发慌,担心万一被改判,一切都完了。

  “官司打到这份上,我只能坚持。”林玉金被迫被佳华公司“牵着鼻子跑”,不断应诉。2007年10月,泉州中院维持原判,佳华公司再次败诉。打了两年多官司,终于进入了索赔程序。一个月后,林玉金向晋江劳动部门提出申请,要求佳华公司赔偿130多万元。

  “这一回合,我们赢得太艰辛了!”林玉金一边要照顾病夫,一边奔波在泉州、福州和大田三地的法院,每天不管多晚,都要赶回家照顾丈夫,早已身心俱疲。其间,一些亲戚对借钱坚持打官司的林玉金不大理解。大家觉得,打了两年多的官司还没个结果,律师费已经花了一大把,再打还得花钱。

  □特写

  

大田“秋菊打官司”幕后的辛酸泪水

  7岁的女儿很乖巧听话,经常给父亲喂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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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马良的神笔

  给爸爸画个健康的身体

  为了治病,这家人早已债台高筑,为了照顾丈夫和女儿,林玉金挤不出一点时间出去打工,一家三口仅靠每月200元的低保维持生计。早在几年前,巫庆功就已经停了药,全靠妻子日常护理照料。

  几年过去了,林玉金依然在默默地坚守,7岁的女儿也在盼望着。学校布置语文造句作业时,孩子在作业本上写道,“如果我有支马良的神笔,我要给爸爸画一个健康的身体”。林玉金也无时无刻不在盼望着,她相信只要坚持下去,会有奇迹出现,“我常梦见他好起来了,就像当初一样,我们一家人齐心在过日子”。正是有这种信念,这对相依为命的母女一次次地战胜了心中的悲伤,坚强地活着。

  最终胜诉获赔41万

  可此前难讨一分钱

  2007年12月,晋江劳动部门的裁定结果出炉———佳华公司赔偿包括医疗费在内的17万多元,每月还需向巫庆功支付2000多元的生活护理费,支付期限从2004年至2035年共31年。

  但是,这个结果让林玉金无法接受。坚持了两年多,林玉金不想在最后关头放弃,她又起诉到晋江法院。2008年9月,晋江法院一审判决,佳华公司赔偿巫庆功41万多元。佳华公司不服上诉,泉州中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佳华公司又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去年5月,省高院驳回其申请。

  案件历时4年,走过了13个法律程序,林玉金卖光了家当,花了五六万元的律师费,穷尽了所有法律程序,终于等来说法。可是,一切都好像没发生过———佳华公司仍不兑现赔偿款。如今,家里最值钱的家当就剩一台破电视了。

  □法院说法

  不管有多大困难

  一定要主持正义

  今年5月25日,泉州中级法院的相关领导听说林玉金的遭遇后,带领两级法院的执行法官直奔晋江深沪,查封了佳华公司,并拘留了该公司的管理者施珊珊。前日,佳华公司老板的一名朋友怀揣13万元交到泉州中级法院,并承诺在十天内再交付15万元。另外的款项,双方还要进一步协商。

  “这是一起典型的滥用诉权、逃避法定义务的案件。”泉州中级法院的相关负责人称,佳华公司面对曾为公司创造财富的受伤员工,宁可花十多万元律师费、诉讼费反复诉讼,而不愿从法律上、道义上履行对受伤员工应承担的赔偿,不但使双方陷入旷日持久的“拉锯诉讼”,增加了被害人及家属的创伤和痛苦,而且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破坏了社会正义和公序良俗,自身也得不偿失。

  对于该案,泉州中级法院的态度十分明确,“不管有多大困难,一定要主持正义,严肃执法,给受害人一个说法,还社会一个公道,使受害者家属尽快得到一点抚慰和解脱。如果佳华公司老板继续玩‘法律游戏’,我们一定会坚决给予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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