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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标公司债只向机构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9日13:43  新闻晚报

  □记者 楚怡俊

  晚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27日发布 《关于公司债券分类管理后仅在固定收益平台挂牌的公司债券相关交易、结算事宜的通知》,对公司债分类管理业务的交易与结算等做出细致的规定。

  去年底,上交所开始对公司债实行分类管理,即对符合上交所上市条件的公司债券,根据其具体的债券资信等级和其他指标的差异情况,对其发行上市交易的投资者范围和交易平台实行差异化管理。作为分类标准的具体条件包括债项评级不低于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等。凡同时符合分类标准所列条件的债券,其发行和交易对象可以不受限制,上市后可同时在上交所竞价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交易。不能同时达到分类标准所列条件的公司债券,只能向机构投资者发行,不能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上市后只能在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进行交易。

  《通知》表示,上述第二类公司债券自2010年5月31日起可在固定收益平台进行现货交易,证券代码段为123000-123499。现货交易方式同固定收益平台现有现货交易方式,包括确定报价、待定报价和询价等,但不可匿名交易。

  《通知》明确,该类公司债券在固定收益平台的交易实行逐笔全额结算。逐笔全额的资金结算通过交易双方结算参与人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非担保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交收时点为T+1日16:00 (T日为交易日),债券交易的结算价格为成交价格加上T+1日应计利息(起息日至交收日,含交收日)的合计值。

  《通知》要求固定收益平台相关单位应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完善风控流程,履行交收义务。《通知》明确,因相关单位不履行交收义务出现交收失败情况的,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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