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
5月26日 小雨 万盛区法院
点评:在现代文明的今天,谁还会跟一个陌生男人结婚?可她这样做了,为了在开发时多分房。可悲!
对于丧夫、40岁的费某来说,再婚太正常不过了,可她的再婚却很不正常——去年6月5日,她经人介绍,与家住万盛区的黄某见面,当天就到民政局登记结婚。跟一个陌生男人如此“火速”的结婚,是因为她家位于北部新区鸳鸯镇开发,她以为多“结”一个人进家门就可多分安置房。结婚手续一办完,双方就各自回家。
“我是无房户,可能分不到房。”费某的如意算盘落空后,要求解除跟黄某名不副实的婚姻。可黄某对这个从未生活在一起、比自己大4岁的“妻子”却不愿放手——当初介绍人说的跟她结婚就给1.5万元,不见钱就不离婚。无奈,费某只得到万盛区法院起诉离婚。
由于两人根本无夫妻感情,法院判离,黄某所称的1.5万元也丝毫没有法律依据,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