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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谈: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30日02:12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周,几个当事人因为缺乏证据意识,给自己带来了麻烦和损失。

  夫妻也要明算账

  本周损失最惨重的要数武隆县的陈大姐了——她被自称是千万富豪的丈夫骗走了13万。然而,因为没有欠条之类的凭证,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将这13万视为她和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诈骗款。这就意味着,陈大姐的这13万元真的就打了水漂了。虽然只有“亲兄弟明算账”一说,没听说过“夫妻也要明算账”。但是,当发现自己的另一半有“可疑”之处时,是不是更应该小心对待,并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留下一些以后用得着的凭证呢?

  遗嘱早定免争执

  最小的弟弟因为“独占”了父母留下的房产,成为了被告。法庭上,为了证明自己“独占”有理,他的妻子拿出了一段母亲称“谁管我,遗产就归谁”的手机视频当证据。因为录这段视频没有见证人在场,五个哥哥姐姐质疑是假。虽然最后案子调解结案。如果小弟弟在照顾母亲的时候,能让母亲到公证机构办理一个遗嘱公证,并在遗嘱中注明,谁照顾自己遗产就全部给谁。那么,他就完全可以凭公证书,合理合法地“独占”父母留下的房产。而他的五个哥哥姐姐,如果觉得父母的遗产应该平分,就应该在父母生前,让二老通过合法有效的形式留下遗嘱。父母百年后,按照遗嘱办理继承。一切轻松又简单。

  打工记得签合同

  再来看看那个给人家搞了三个多月装修,竟然连用工合同都没有签的装修工。虽说是熟人介绍,您也不能这么不把老板当外人吧。如果不是在律师指导下,找到了补救的方法——在公证处办理了一份电话录音证据保全公证。真的到了非要打官司才能讨回工资的时候,对方来一句“空口无凭,我没用你装修过”,恐怕您就要欲哭无泪了吧,只能眼睁睁地看着1万3千多元的辛苦钱打水漂了。

  以工抵债有创新

  虽然和证据意识没太大关系,但是我们不得不说一说同样发生在武隆的一件事。那就是,欠人家五万元的冉先生,即将在下月1日起,成为自己债主的员工。冉先生将用他的劳动换取的报酬还债,再不用为自己的欠债整日东躲西藏、提心吊胆了。而他的老板也不用为5万元钱要不回来而忧心忡忡,同时可能因为冉先生的高超销售能力,获得更大的回报。有这样一个圆满的结局,让我们不得不佩服法官的执行能力。如果多一些这样的创新和探索,不但法院执行难问题能迎刃而解,我们的社会也一定会越来越和谐吧。

  记者 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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