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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部署第二批新农保17个试点县(市、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30日06:28  台海网

  台海网5月30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我省今年将安排10个国家试点县(市、区)和7个省级试点县(市、区),开展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其中包括厦门和泉州各1个,漳州2个。

  年初,福州市晋安区、厦门市海沧区等9个我省首批新农保试点已经开始试行。此次第二批新农保17个试点县(市、区)中,10个国家试点县(市、区)全部安排给中央苏区县,其中龙岩3个、三明4个、南平2个、漳州1个;省级试点县(市、区)7个,其中福州2个(含平潭)、厦门1个、莆田1个、泉州1个、宁德1个、漳州1个。

  据悉,目前各设区市正抓紧第二批新农保试点申报工作,计划10月1日按时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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