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死刑犯”放弃国家赔偿原因只能“你猜猜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30日10:07  生活新报

  毕文章

  骆小林先被认定“运输毒品”判处死刑,在宁洱县看守所里度过了738天,后又因证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回起诉,并予以释放。“我绝对不愿意接受媒体采访,也不会申请国家赔偿。”这是骆小林的律师李春光向记者转达的。目前,多家媒体记者守在骆小林家门口,却始终没有见到骆小林的踪影。(5月29日《华西都市报》)

  骆小林不肯申请国家赔偿,各种猜测纷纷出笼,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

  伤心过度说:骆小林是个孝子,去年,他的父亲和岳母先后逝世,一家人都不敢把这个消息告诉他,“生怕他有个什么闪失”。他回到家以后,无法承受父亲和岳母先后逝世的伤痛,精神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人也变得寡言少语,神志不清了,自然就没有心思申请国家赔偿了。

  吓破肝胆说:一个人一旦进了看守所,即使是不死也会扒层皮。君请看那里面的死法吧,“做梦死”、“喝水死”、“上吊死”等等,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都会发生。骆小林福大命大造化大,虽然保全了一条小命,但是已经被吓破胆了,哪里还有心思申请国家赔偿呢?

  害怕报复说:骆小林和赵作海有着相似的经历,但是,赵作海案件是一起错案,当地法院宣告他无罪释放,自然不怕遭到打击报复。而骆小林的裁定书里只是称证据不足撤回起诉,予以释放。假如有新的证据当地检察院仍然可以对他提起诉讼。试问,在这种情况下,他怎敢提出国家赔偿呢?

  达成协议说:骆小林之所以不申请国家赔偿,是因为和某些人达成了协议,得到了相当于国家赔偿的钱,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保护那些错案经办人不受处分,不丢官。这种情形是最可怕的,很多人从中得到了好处,可是,法律却受到了强奸。这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无论其背后有没有“故事”,骆小林案件既然是“证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应该算是一起错案。那么我个人认为,即使是受害人没有提出申请,国家也应该主动予以赔偿,并且作为一项改革措施固定下来,这样做才符合“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才能抚慰受害人的心灵,才能受到群众的欢迎。而且,这样也才能让各种猜测的声音得到平复,不至于越闹越神秘玄乎,或者在沉默中给公众的心里留下巨大的疑惑。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