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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刘青峰被立案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30日11:23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5月30日电(记者王海鹰)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青峰因收受贿赂、枉法裁判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占国介绍,刘青峰不仅涉嫌枉法裁判,还在调解案件中,逼迫有理的一方让步,使无理的一方获取利益,自己从中收受贿赂。目前这一案件还在侦查过程中。

  今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贪污受贿,导致执法和司法不公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月至4月,山东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3人、行政执法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9人,包括日照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原所长姬庆雨、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员邹晶洁、济南市交警支队槐荫大队车管所原所长孙述坤等在内的一批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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