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昨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赵黎平为自治区副主席。
赵黎平,男,汉族,1951年8月生,通辽人,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4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职研究生班毕业,研究生学历,一级警监。
1983年至1990年,先后担任哲里木盟(现通辽市)公安处刑侦科副科长、秘书科长、副处长职务;
1990年至今,历任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副处长、处长,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自治区政府主席助理。
中共内蒙古第八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