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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应谨慎对待“零月薪”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30日17:47  内蒙古晨报

  近日,北京团市委、北京青年压力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发布2010年大学生就业压力调查报告,报告显示,今年大学生求职心态更为现实,其中本科学历人群中愿意接受“零月薪”的比例达到20%,与去年的1.2%相比大幅攀升。

  有学生愿接受“零月薪”工作

  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体育新闻专业大三的杨利表示,他会接受一个月的“零月薪”工作,条件是这个企业得有发展前景,有上升空间。

  “‘零月薪’?对一个刚大学毕业的学生来说,基本生存条件很重要,不然住啥吃啥。现在到外面租房子,一签就是半年的合同。家里供我读书不容易,毕业了,怎能再伸手向父母要,不会做廉价劳动力。”张树(化名)不解地说。

  而大学生郑红(化名)则说:“我会接受‘零月薪’工作,不会考虑公司的实力,也不会考虑是否和我专业挂钩,现在找工作都要工作经验,积累点工作经验,为以后的就业做准备。”

  “假如工作单位有发展潜力和前景,且又有重点培养我的意向,会考虑‘零月薪’工作。刚毕业需要各种学习和锻炼的机会,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内师大2007新闻班的孙建告诉记者。

  采访中,一些大学生表示愿意接受“零月薪”,不过他们期望公司能给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以解除后顾之忧。

  “零月薪”不合法

  就此,记者采访了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汪立群。她认为,这种现象不符合《劳动法》,大学生的劳动权没有得到根本的保障。如果存在这种现象,大学生们也是从锻炼自身能力,获得工作经验等几方面考虑的。一个正规的单位也不会接受或认同这样的做法。她建议,虽然目前就业压力大,大学生能转变就业观念很好,但当用人单位提出这种要求时,自己一定要慎重考虑,要理性和客观地认识自己,充分全面地认识就业单位,进而找准自身定位。同时,大学生还应增强创业意识,增强就业综合能力和就业信息搜索及筛选能力。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苗荣盛律师表示,大学毕业生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即使承诺“零月薪”,用人单位也应该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680元,并为其购买五险,否则就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用工。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也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本报记者 李艳红

  实习生 王安民 杨新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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