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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谁经济适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31日02:44  汉网-长江日报

  新闻:陕西延安市宝塔区的很多经济适用房单套面积大大超出国家有关规定,一些经适房单套面积甚至达到270多平方米,面对如此大房,当地低收入家庭只有“望楼兴叹”,任由高收入者高价倒卖。记者得知,很多经适房只是廉价卖给了关系户,倒卖一套就能挣一二十万元。(5月30日《南方日报》)

  低收入者的保障性住房,单套面积接近300平方米。好呀!我们的生活水平已经“大大大大”地赶英超美了,这是多么了不起的成就。

  可惜的是,这些大面积的经济适用房并不为低收入者所拥有,他们连想都不敢想,而是专门供应给关系户的,于他们既经济又适用,花不了多少钱,自个居住又不失身份,已经有了豪宅转手倒卖还可搞活自家经济,很划算的。

  谁是关系户呢?经济适用房的用地是政府划拨的,政府又管控着方方面面,政府自然是头号关系户,这种关系落实到政府机关以及准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身上,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身上。据说,“人家领导一买就是好多套呢”。

  国家有规定,经济适用房是雪中送炭的保障性住房,在这里却是给某些人锦上添花;单套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这边却增加好几倍;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这里经适房尚在建设中就有人开始倒卖。国家规定对有些人似乎是不起作用的,因为他们在自己的地盘上有权力有能量“改造”规定,使之对自身既“经济又适用”,好处大大地有。

  文/李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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