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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减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31日03:52  华龙网-重庆晚报

  “六·一”临近,昨天市检察院发布青少年犯罪情况分析。数据显示,在各方关注、帮扶下,去年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数量上,与前年相比呈下降趋势。

  昨天,检察官还特别提到了“边缘未成年人”的概念。边缘未成年人,是指由于各种原因而逃学、失学、辍学、失业、闲散的未成年人群体。这是当今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人群。如何引导边缘未成年人,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所在。

  对此类群体,检察官建议:一是让失学的孩子尽早回归课堂。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有相当部分是初中辍学或者虽保留了学籍但已实际离校,这种现象在农村留守儿童、少年中比较突出;二是加强对闲散、失业未成年人的管理和关护。政府有关部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人民团体,以及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应当有针对性地解决其就业和教育管理,大力开展帮扶救助和权益保护。

  白皮书分析

  七成犯罪为侵财型

  检方公布,200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批捕、公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2008年相比,数量略有下降。总体呈现四大特征:

  1七成为抢劫、盗窃等侵财型犯罪。未成年人作案动机较为单一,普遍是为了追求物质享受和精神刺激而盲目实施犯罪。

  2纠合作案或与成年人共同犯罪尤为突出。未成年人自身能力欠缺,往往是共同纠合作案居多,或者是与成年人共同犯罪,且手段比单独作案更趋暴力、更狡猾。

  3嫌疑人主要集中在务农和辍学、进城务工、流浪等群体,他们文化程度普遍偏低,90%以上是初中及以下文化,其中小学文化占总批捕人数34%。

  4异地来渝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日渐增多。从批捕数据上看,非重庆籍嫌疑人占17%。近年来,重庆周边省市及区县的人员大量涌入主城务工,许多年龄小又无一技之长的小青年聚集在一起,给社会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

  三大原因造成犯罪

  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青少年犯罪呈现低龄化、团体化、暴力化、累犯化等特点,是三方面原因造成的:

  A 较低的文化水平和淡薄的法律意识

  绝大多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只具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他们的想法往往很简单,动辄实施暴力。一些青少年贪慕虚荣、希望不劳而获便铤而走险,还有一些心态失衡,报复情绪浓。

  B 监督管理缺位家庭教育缺失与不当

  遭遇过家庭暴力、单亲家庭、留守家庭和家境贫困等未成年人,缺乏关爱、缺少管教,容易形成不健全的人格。而有的家长对孩子纵容放任,使孩子养成自私任性、蛮横霸道的不良品行,甚至明知孩子犯罪后,不仅不教育,反而听之任之,甚至弃之不管。此外,“高分教育”模式也导致了对学生德育的忽视,一部分成绩较差的学生,得不到关心、引导,便自暴自弃。

  C 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

  青少年由于自身认知水平的限制,对贫富差距的拉大等社会现象感到茫然和困惑,再加上就业形势严峻,导致产生厌世、愤世情绪。面对享乐主义、金钱至上等不良思想观念,以及大量含有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的信息影响,加上缺乏鉴别能力,而学习、模仿心理又比较强,犯罪时往往将网络、影视中的犯罪手段应用到现实中。

  对策

  检方建议

  加强学生教育

  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突出特点,检方建议学校可邀请检察官以案说法,聘请检察官当法制校长、组织校园法律趣味知识竞赛类的活动,帮孩子培养法制观念。有条件的地方在学校、社区建立心理辅导室、开通心理辅导热线。

  此外,建议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网吧、录像场所以及歌舞厅等监管和整治力度。

  检方举措

  专人办案制度

  为了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利益,近年来,检方落实了未成年人案件专人办理制度,抽调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耐心细致的检察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在讯问时,检方还保障未成年嫌疑人辩护权,法定代理人在场权,并注重教育、感化。

  为帮教、挽救未成年人,检方积极实行调查制度,在办案中对嫌疑人身心特征、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和犯罪原因进行调查,并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据库,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逐月建档登记。此外,我市检察机关还严格执行宽严相济政策,并与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中心沟通协调,促进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化、规范化。

  挽救案例一:

  情况有异 处罚有别

  家住奉节的李某和赵某均为16岁的未成年人,二人尾随两妇女,在一偏僻小巷实施抢劫,抢得现金200余元。期间,因其中一妇女反抗,李某持刀将其砍伤。

  承办检察官认为,李某虽系未成年人,却是本案主犯,且持刀伤人,犯罪情节严重,应当予以批准逮捕。而同案的赵某系初三学生,学习成绩优异,仅因家中贫困,交纳学费后没有住宿费,为了不给家中增加负担,才瞒着父母过起了流浪生活。这次就是受“朋友”之邀,抹不过情才去抢劫。

  由于赵某系初犯,可以不予批捕。检察官联系他所在学校,与校方作了深入的沟通,经过努力,学校终于同意接受赵某重返校园,并对其进行监护教育。

  挽救案例二:

  为嫌犯及儿子上户口

  今年4月17日,沙坪坝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盗窃案。当时,公安机关查不到嫌疑人余某的身份信息,后来才得知余某是“黑户”。

  为弄清余某的身份信息,主办检察官与援助律师来到余某的住处,发现家中只有余某的婆婆和他一岁的儿子,其子也无户口。由于余某夫妻被采取强制措施,老人每天只有靠捡烂菜叶为生。据查,余父也是重病缠身,无钱医治。加上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决定对其不予批捕。

  检察官了解到,20多年“黑户”生活,不仅让余某没上过一天学,他也得不到政府的救济,如果他的孩子再没户口,后果很难想象。鉴于此,检察官与区公安局小龙坎派出所联系,终于在今年4月30日为余某的小孩补办了户口。而余某的户口,检察官也正积极通过渝中区妇联协调解决。

  本组稿件由记者 罗玺 孙朝芳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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