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幼儿园凶杀案 追踪
据新华社电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批准,江苏泰兴“4·29”幼儿园凶杀案罪犯徐玉元30日上午在江苏泰州被执行死刑。
4月29日上午,徐玉元携带单刃尖刀闯进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对幼儿和教师员工大肆残杀,致29名幼儿、3名教工和群众共计32人受伤。一审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玉元曾因干扰妻姐的正常生活、赌博,先后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又因冒用他人银行卡等被单位除名,后从事商品直销亏本,为发泄个人生活、工作中的不满情绪,遂产生行凶杀人的恶念。法庭同时对该案附带民事部分进行了合并审理,依法判处徐玉元死刑。一审宣判后,徐玉元不服,提起上诉。5月26日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徐玉元故意杀人案进行二审。二审法官审理后当庭宣布维持原判,判处徐玉元死刑。这一判决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