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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幼儿园凶杀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31日07:22  三秦都市报

  新华社南京5月30日电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批准,江苏泰兴“4·29”幼儿园凶杀案罪犯徐玉元30日上午在江苏泰州被执行死刑。

  4月29日上午,徐玉元携带单刃尖刀闯进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对幼儿和教师员工大肆残杀,致29名幼儿、3名教工和群众共计32人受伤,其中重伤4人、轻伤25人、轻微伤3人。后徐玉元被闻讯赶到的警察和群众当场抓获。一审宣判后,徐玉元不服,提起上诉。5月26日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徐玉元故意杀人案进行二审。二审法官审理后当庭宣布维持原判,判处徐玉元死刑。这一判决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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