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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十一年 出狱就“犯病” 一男子获释后盯上老年人,五个月作案23起,再获刑18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31日07:3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宁5月30日讯(记者陈晨通讯员盛苏关在峰)服刑11年依然不思悔改,出狱后仅两个月就重新作案并专对老人下手,在短短五个月的时间里就疯狂抢劫、盗窃23起。近日,微山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8年。

  微山的张某曾因抢劫罪在1998年被判处13年徒刑,2009年被减刑释放,但出狱后不久就又故伎重演,并将目标锁定在没有反抗能力的老人身上。2009年9月份的一天,张某窜至81岁的老人李某家中,用菜刀威胁老人拿钱,并随后顺手拽下老人的布腰带捆住老人的手脚,又用床单捂上老人的嘴实施殴打,将老人身上的150元钱抢走。此后张某变本加厉,以捆绑老人手脚、拿刀子威胁、掐摁脖子等手段先后实施抢劫7起,劫取现金1700余元。另外还通过砸破玻璃或打开门闸板入户等方式实施盗窃16起,价值6000余元,受害的老人中年龄最小的56岁,最年长的已92岁。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多次入户抢劫他人钱财,同时秘密窃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分别构成抢劫罪、盗窃罪。同时,张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两个月后,又疯狂作案,系累犯;将七八十岁的老人作为犯罪对象,主观恶意性较深,犯罪手段恶劣,社会危害性较大,应予严惩。经过合议庭合议并报审委会研究后,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抢劫罪、盗窃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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