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30日讯 (记者田慧)5月28日,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出台相关通知,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的资金托管,避免目前市场上普遍存在的中介资金托管等风险。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是相对于增量房而言的,一般是指二手房。根据通知要求,今后凡在市区范围内进行存量房交易的,交易资金全部实行托管,凭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和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未经托管的,房产登记交易部门不予办理存量房过户手续和抵押登记手续。
据房产部门介绍,出台此举主要目的在于规范二手房市场,同时也更方便存量房买卖双方交易。据房产部门统计,临沂的二手房这两年来成井喷式增长,2008年存量房交易量为2700余套,2009年存量房交易量就达到了6400多套,今年的存量房交易量也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