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铁路大盗” 获刑十年
本报济宁5月30日讯(记者陈晨通讯员孔伟孔庆民)邹城一男子连续七次盗割煤矿上的运输专用铁轨,并假扮铁路巡警卖给废品站。近日,这名铁路大盗被法院依法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家住邹城市的无业人员范某,为了发财打起了当地一家煤矿铁运处铁轨的主意。范某专门到市场上购买了氧气瓶、乙炔气瓶、气割枪等作案工具,趁夜间跑到铁路运输线上盗窃铁轨。为了方便销赃,范某还特意准备了一套假警服,在出售盗割的铁轨时,谎称自己是铁路巡警,称该铁轨是查获所得。
法院审理后认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到铁路运输线上盗割铁轨,给煤矿造成巨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