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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多项措施保护儿童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31日15:36  内蒙古晨报

  本报讯(记者 杜柏业)记者昨日了解到,自治区精神文明办、总工会、妇联、教育厅、公安厅、卫生厅、司法厅等18部门日前联合下发文件,针对“六一”,集中对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影视广播、互联网、网吧、手机短信等文化传播市场进行督查,严查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推出一批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强的儿童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广播影视作品,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据了解,我区各地、各部门要把维护儿童权益作为“六一”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儿童保护的法律法规,倡导儿童优先的理念,增强儿童保护意识,加大执法检查和工作督查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儿童权益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同时,要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孤残贫困儿童以及其他特殊群体,及时了解他们的迫切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和救助工作,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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