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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低价引客 再用购物回扣“填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31日16:02  生活新报

  “人头费50元/人+进店人头10元/人+二级地接社让利40元/人+店购返利20%-30%+导游提现后交给地接社的购物利润(A)=一级地接社从组团社拿到团后的全部收入。”

  “某商场游客购物,导游可提现40%,假如该团共购物30万元,导游可提现12万元,导游如果达到了旅行社规定的购物上下限标准(比如规定特区团每人的购物达到1800元,导游可以提16%,C类团达到1300元,可提10%等),提10%-16%,如此12万元中导游可以拿走19200元,剩下的10余万元交回地接社,也就是一级地接社利润中的A。”

  今年3月,在云南做过旅行社、带过10年团的导游方玉(化名),和当了12年导游的男朋友一起下定决心离开旅游界。“我不是资深导游,我是受害最深的导游。”

  5月28日下午,经朋友介绍,记者约见了方玉,她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写完这两个熟悉的公式后,不由得长出了一口气。

  她说,通过这两个公式,可能读者更容易看懂,表面看一级地接社赚钱了,导游赚钱了,其实一级地接社从组团社那里拿团,也要交给组团社不少相似的费用,而导游也不是每个团都能达到上万元的购物。“比如我所知道的,云南大多地接社接收江浙团都是先亏400-600元左右接团,这样的环境下,利益链环环相扣,导游、旅行社都只有‘赌团’,如果接到的团队购物能力强,自然地接社和导游都可以赚点,但是现在全国旅游产品同质化严重,加上很多旅游黑幕大家都心知肚明,所以要赚到钱真不是那么容易,现在即使是老导,真正能赚到钱的也没有多少。”

  同时,云南旅游实行“公对公”后,购物店直接和旅行社结账,旅行社还会将总购物账款中的1%左右给司机作为奖励,因此导游在外受多重监视,几乎没有“猫腻”可言。

  方玉给记者提供了一张某国际旅行社关于品质散客5月30日价格全面上涨的报价表。在这张表上,以昆明—大理—丽江的旅游路线为例,天津、浙江、江苏等8个地方属于特区,报价在790元,北京、东北、内蒙古等属于A类,报价910元……全国40多个地区从特区到H类,被分为9个等级,价格从特区最低790元到H类最高1630元,价格相差近千元。

  “报价由低到高,是同行们按照经验得出的各地区人群的购物能力从强到弱的排序,购物能力强的价格就报低点,吸引游客过来,届时再从游客的购物中提取回扣‘填坑’。”方玉说,而且这些地区还有细分,比如江苏游客原本被划为特区,享受最低价,但是徐州、连云港、南京的游客却不能享受特区待遇,同时山西、山东、河北等地的游客也都有类似的划分,本来组团社接了游客,交给地接社是要分一部分接待费给地接社的,然而有些特区游客,组团社(当地旅行社)不但不用给地接社接待费用,而且地接社还要反过来给组团社近百元不等的人头费,以保住这些优质客户。

  “记者团很多旅行社直接就不接待,找个借口把价格报高点就拒绝了,因为记者走的地方多,看的东西多,太理性了,外出旅游很少购物。”方玉说,不只记者,在很多地方的老师参团出游,也要多交费用,因为教师旅游购物的也很少。

  在方玉提供的最新报价表上,记者看到,其备注的第2条就是“55岁以上为老人(含55岁至69岁)、教师加收200元/人,13岁至21岁的学生按成人操作每人加收300元,特殊人群(所谓的购物能力不强的人群)如果占到单批游客总数的一半或以上,则特殊人群全部要保证交齐成本价。”

  指着报价单上的“昆大丽”线路(3店+××珠宝店+花市)等,方玉说,3店通常是指精油店、玉石店、药材店,而如果导游给旅行社的人头费是50元/人、60元/人,则每位游客至少要购物300元以上导游才可能回本,而遇到特区团,导游交给地接社120元/人,则每位游客至少要购物1000元以上,旅行社才可能不亏本。

  “比起地接社报价700元、800元游云南来说,很多组团社的价格甚至令人吃惊,比如120欧元的欧洲几国游、120元人民币玩遍华东5市……”目前仍在旅游业中绷着面子做“赌团”的小刘说,对此他已经麻木了,有时候他会直接告诉游客,进店后哪怕是买10元的东西,也算帮自己一个忙,而绝大多数参加“零负团费”的游客都表示理解,并适当地给予支持。“这些年旅游投诉不断下降,并不能说明旅游服务质量提高了,而是自驾游多了,游客也知道潜规则了,心知肚明了。”

  她坦率地说:“外界的人可能都不知道,有些导游为了省钱,真的可以不买保险,导游也不属于任何旅行社,所以一旦出事,根本没有任何保障。”

  对此,方玉的男朋友忍不住说,自己做了12年导游,从来没有与任何一家旅行社签订过劳动合同,尽管每年导协会提醒导游购买保险,“导游不可能和任何一家旅行社签订合同的,因为淡季时旅行社不会出钱白养人,旺季时几个导游又不够用,导游是最没有归属感的职业。”

  省旅游局副局长徐光佑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

  要通过明察暗访将零负团费内幕公之于众

  省旅游局副局长徐光佑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云南正在采取多项措施治理“零负团费”,今年8月份或将见成效。

  徐光佑说,“零负团费”在全国业内具有普遍性,仅靠一个省、一个地区、一个主管部门、一个企业来整治,显然收不到理想效果,但不整治这一毒瘤,必将危及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就如你们在暗访中了解到的,有的导游竟然不知道云南有两个5A级景区,这是丢云南旅游的脸,这样的导游还能留在旅游行业?”徐光佑说,一定要对不规范的旅游市场重拳出击,要根治“零负团费”这块“牛皮癣”。在治理过程中,需要云南旅行社企业提高认识,主动抵制“零负团费”;还需要加大宣传,引导游客理性消费,充分认识到低价的旅游产品不可能有优质的服务,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同时需要全国一盘棋,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都要认真贯彻《旅行社条例》,把整治“零负团费”的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徐光佑说,近期省旅游局对不规范的旅行社经营模式进行了重拳出击。旅行社的这次裂变,要么做大做强,走集团化、网络化发展道路,要么退出旅行社业的历史舞台,因此省旅游局发布了帮扶旅行社的《公告》。本次选择扶持的旅行社名单,主要通过招标的方式来进行,报名的企业经营硬件要求需有固定营业场所1000平方米以上,办公环境良好,设施设备完善;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以上;旅行社2009年度旅游收入总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

  徐光佑透露,评标标的“七统一”标准包括: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采购、统一报价、统一宣传、统一计调、统一结算。在评标委员会的评定过程中,最终评出了扶持和培育的10家目标企业以及6家备选企业。

  徐光佑表示,为规范旅游市场,云南其实早在两年前,就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云南旅游市场的意见》,直至今天,整治旅游市场的步伐并没有停止过,此次以竞标的方式推进旅行社优化结构的改革,也是一项整治和净化旅游市场的战略性举措。因此对16家旅行社,将利用3个月的时间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提交的承诺,就可以享受相关扶持,真正使云南旅游市场能够得到规范,有效遏制零负团费。“所以说关键要看8月份以后,帮扶旅行社验收后或将能有效遏制零负团费的势头。”

  去年5月1日新《旅行社条例》实施以后,昆明旅游市场上的“零负团费”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去年10月下旬,“零负团费”又有所抬头,还越来越严重,因此旅游局也加大了处罚力度,前段时间就对昆明一家旅行社的违规处罚了15万元、停业整顿三个月。

  说到石林一日游普遍存在不签合同的现象,徐光佑说,旅行社不同游客签订合同,进店项目不告知客人等行为都属于违规。下一步,省旅游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并邀请媒体一起进行明察暗访。这项工作要定期和不定期举行,包括导游是怎样赚回不够成本的旅游团费的,我们也要揭开这个面纱,将一日游零负团费的内幕公之于众。来源 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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